(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6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僅供追思祭拜,沒有停放屍體棺柩或骨灰的民間會館納管,但經營、管理以及其他限制,由內政部及主管機關研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長葉俊榮列席,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大樓管道間臭味、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消防法,以及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浴室異味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趙天麟、呂孫綾等人提案指出,傳統社會忌諱鄰居在家治喪,以往只有公立殯儀館、殯葬專區可設置禮廳及靈堂,但因公立殯儀館設施長期不足,禮廳「一位難求」;而一般僅提供親友追思、祭拜之場所,沒有擺放遺體、棺木,也沒有舉辦告別式等,使用強度遠低於殯儀館。

初審通過條文明訂,僅供追思祭拜、未涉及停放屍體棺柩或骨灰者,不視為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或殯葬設施;使用應符合有關建築安全或相關法規規定。但全案提報院會討論前,仍需朝野協商。

另外,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對於大樓浴室臭味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未涉及停放屍體棺柩或骨灰者,其經營、管理、座落土地使用分區及相關限制,內政部應召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研議解決方案。1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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