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記者葉文義╱台北報導】

台灣上市公司、製鞋大廠豐泰企業14日發布重大訊息,其轉投資的福建協豐鞋業及福建三豐鞋業遭福建省稅局要求補繳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高達2.23億元(人民幣,下同),折合台幣逾10億元,這件補稅案也引起兩岸台商高度關注。

此案始於2013年,福建省稅局與豐泰企業2家大陸子公司就2006年至2013年間企業所得稅移轉訂價查核,持續進行台北電動床資料提供、說明、抗辯。福建省稅局發出的「初步調整通嘉義電動床知書」中,針對2家大陸子公司要求巨額補稅。

豐泰指出,該公司與福建省稅局對於營運主體有不同認知。豐泰認為,該公司在台灣總部,實質負責集團的技術研發、樣品開發、報價與接單、材料統購、及管理政策的策劃與統籌,故由豐泰企業為了在大陸設立工廠,所設的第3方公司Growth-Link Overseas電動床工廠 Co., Ltd.於香港出口押匯、支付生產工廠貨款。

福建省稅局則認為,協豐公司及三豐公司負責接單及生產,認定協豐公司及三豐公司為生意的主體,所以視同由生產工廠辦理出口押匯,再支付豐泰企業技術服務費用。

由於雙方立場相異,福建省稅局已發出「初步調整通知書」,要求協豐公司調整補繳企業所得稅7758.4萬元,及因此而衍生的增值稅2831萬元,與技術服務費匯給台灣母公司的扣繳所得稅2866.5萬元,合計1億3455.9萬元及另加收利息。

三豐公司調整補繳企業所得稅4602.6萬元,及因此而衍生的增值稅2031.3萬元,與技術服務費匯給台灣母公司的扣繳所得稅2192.1萬元,合計8826萬及另加收利息。

豐泰指出,將繼續依循當地法令向福建省稅局提出抗辯及相關行政、法律程序。而對於該公司財務報表影響,將依提出抗辯後續狀況,進行適當評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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